直播平台卖膏药 主播成“江湖郎中”?带货乱象藏风险
发布日期:2023-03-18 浏览次数:
“多年失眠的问题可以解决了。”“十几二十年,睡不好的人在这里都能看到效果。”“你是什么皮肤?在公共屏幕上播放,我们会让这些问题说再见……”“我爷爷那一代开始做,我们店天天排队”.现场送货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网上购物方式。
记者连日来观察发现,在Tik Tok、Aauto Quicker等直播平台上,主播们大肆吹嘘一些面霜、保健品的功效,甚至暗示比真的药物还要好,甚至“无副作用”。
消费者王小姐告诉全媒体记者,这些直播平台的主播和店铺销售页面的广告,将产品功能描述为类似“药品”,有治疗作用。其实有保健功能的产品,中草药药膏等。“产品包装上连‘药’字都没有。”随着直播的普及,看直播后买东西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这些充斥着“医疗”效应、真假难辨的字眼,无疑给消费者和患者带来了风险。
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11月发布报告指出,直播销售乱象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直播销售乱象的主要问题有假冒伪劣、货不对板、优惠差异等。
“酸枣仁、茯苓、山药.睡不着都知道,这是安神助眠。而-氨基丁酸是镇静大脑的。我们什么都不刺激,什么都没有。
是药三分毒。每个人都听说过,但是我们的不一样.“近日,记者打开直播平台。在“主播清宇【电商行】”的直播间里,主播在极力推荐某品牌的“酸枣片糖”,甚至声称“吃了一段时间后整个人感觉都不一样了”。被一些网友问及此事时,主播表示这和药食同源。记者点开这款产品的页面介绍,产品详情上写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 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日
记者在不同的直播平台搜索发现,这款“大枣、大枣、茯苓片”是网络名人产品,也被称为“安眠糖”。很多平台店和主播都在卖不同品牌的相同或者同类型的产品。在“温酒看云书”的直播间里,主播正在推销某品牌的-氨基丁酸,称“如果你五年、十年晚上睡不着,可以拍我们瓶……”。
记者在直播平台上浏览到,某品牌氨基丁酸大枣片糖果在售,成分为:低聚果糖、海鱼寡肽、大枣、茯苓、山药、磷脂酰丝氨酸、-氨基丁酸、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等食品添加剂。瓶子上只贴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些店铺的销售页面甚至贴出了“睡前睡一整夜”的广告语。据了解,此类产品在直播平台上价格相当参差不齐,从10元到数百元不等。
在某大品牌同类产品的电商旗舰店,销售页面的规格和参数显示,酸枣茯苓百合氨基丁酸片糖果为营养膳食补充剂(非食品保健字)。据了解,这种含有-氨基丁酸、酸枣仁等成分的“睡眠糖”的实际功效颇有争议。这种“糖果片”能缓解失眠吗?某三甲医院神经科医生建议,轻度失眠可以通过多运动,多晒太阳,白天规律作息来治疗。这类糖果片只能说是改善睡眠。
除了“睡眠糖”,记者发现各种号称“古方”“偏方”的皮肤止痒抑菌膏也充斥在直播间。在名为“专注皮肤先生”的直播间里,有一块背景板,上面写满了“寻宝”、“新鲜皮肤”、“银屑”、“新鲜手脚”等字样。看到这些话,大家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主播没有露脸,只是在镜头前用手涂抹所谓的“止痒霜”,不停地说“如果屏幕上有什么困扰我家很多年的事情.要过十天半月才能谢我……”,让观众好奇“奶油”到底是什么,有多厉害。当记者询问该店客服产品包装是否有OTC或“药”字时,对方回答是正品,中草药。
记者在直播平台输入“止痒抑菌”,多种产品出现,并随机购买了一款华英堂施恩抑菌膏。外包装上写着:主要成分是互叶白千层、九里香、甘草次酸、紫花地丁、燕麦、荆芥等。指示的抑制性微生物类型是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在这款抑菌膏的包装盒上,标注着“卫生许可证:X肖伟证字(2019)第号”。
记者向该店客服询问了这款抗菌膏的功效。客服说是药膏,主要有抗菌消炎的作用。随后,记者在传统电商平台上搜索,截至发稿时,尚未找到这款产品。
记者浏览了几款类似“抗菌止痒霜”的销售页面,产品详情都写着“X肖伟正紫”。据了解,肖伟证书的名称属于消毒产品。作为一种外用消毒灭菌产品,不具有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的作用,与药物有明显区别。
“这种所谓的植物配方和中草药膏,在一些旅游景点出售当地特产的商店里经常见到。店内销售人员会说,当地特产,“民间”古方,纯植物方,无刺激,无副作用……”一位医疗行业人士告诉全媒体记者,他们通常采用类似的套路和用词。“如果不行,你就说时间不够。”
一位中医皮肤科医生说,患者首先要知道是什么样的皮肤病,其次要知道抑菌膏是不是处方药。如果是处方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果是非处方药,可以按照说明书自己使用。建议去线下医院了解一下是什么样的皮肤病,再确定用什么样的药物。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郑告诉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如果网络主播在销售皮肤止痒膏和“睡眠糖”时,强调产品的上述治疗功能,消费者做出了购买决定,但产品本身并不具备主播所宣称的功效,那么网络主播就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广告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直播中,通过夸大功能、混淆概念、“暗示”非药物比真实药物作用更强大等方式,容易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买回后发现甚至不是非处方药,有的甚至是食品。效果因人而异。
记者从某网络投诉平台看到,一位消费者留言称自己有皮肤病。他注意到直播商家有一种“药膏”,说可以治疗自己的皮肤病,而且比线下购买便宜。等他买回来,发现“药膏”没有OTC标识,也没有中药批号。
广东金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律师表示,消费者首先要注意产品是否有相应的批号,如“消”、“化妆品”,有的产品有“机械”或“药品”,有的产品有三无产品。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广告规定。
比如“小”这个名称,一般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名称为“消”的产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主要功能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类产品。检测指标主要是除菌。《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也就是说,以“消”为名称的产品,不得宣称对疾病有治疗作用,也不得使用使人误以为具有治疗作用的名称。同时,广告法也禁止夸大效果的虚假宣传。因此,如果这些产品只是“小”牌产品,过分夸大了功效,使消费者误以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林律师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指出,网络直播因其新颖的购物模式,容易产生购买冲动。建议消费者在观看时保持理性,增加对一些功能宣传明显的产品的辨别能力。如果还是决定购买,可以适当截图或者屏幕录音,保留主播的宣传过程,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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